第一条 酒店设后勤主任一名,负责指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予以落实实施。
第二条 每日上午9点或前一天收餐后,由组长开出当日(或次日)厨房所需物料的采购清单;特殊材料应写出明确的质量要求,交采购人员采购,采购人员所进物料。应会同后勤主任、库管、审核无误后,验质入厨。
第三条 每餐开餐前一小时。个组长应将售缺或急推
品客观地填写在估算清单内,交前堂人员熟悉了解,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客人。
第四条 后勤主任应做好内厨人员的考勤及其他管理工作,督促内厨各岗位人员定期做好所用物料清理、储存及回收,防止物料霉烂变味。如因失职,造成菜品变质变味,除按进价赔偿外,另处责任人5—20元罚款。
第五条 后勤必须对每一个菜品制定严格的菜品规格,包括每一个菜品主辅料的用量(以采购计),报酒店备查。制定量与实际量与 实际量月计不能高于实际量的10%,每超过10%,将扣除内厨人员当月奖金或每月工资50元。
第六条 后勤主任应督促各岗位人员按已定菜品规格合理用料,绝不浪费,
不能克扣顾客。
第七条 内厨工作人员的行
规范除严格按《员工行为规范及其违反处罚》的条款执行外:
一 做出的菜品不合格造成客人投诉,根据其轻重将处以10—50元罚款;川菜馆的菜品及火锅店的熟食品因厨房原因造成退菜的,除原价赔偿外,处10—20元罚款,
二、厨房卫生不整洁,未达到卫生防疫站相关规定者,另参照《卫生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三、脏菜及变质菜上桌,处10—20元罚款并赔偿损失。
四、对自然的厨用具和变质变味的物料,应报告厨师长、总经理或总经理汇同库管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处理记录。对恶意损坏厨用具和私自倾倒物料者,将按损坏或倾倒物料的原价赔偿。并处以损失金的1—3倍的罚款。
五、有员工生病,内厨应经总经理或大堂经理同意,可以为生病员工特制病号饮食,但不得私自加工饭菜,更不能另立灶火不吃员工餐,违反者处20—50元罚款。
六、内厨人员私自吃酒店食品,一次处20元罚款。
七、该规定的解释权属本店的行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