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西吉县专门针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安全出台措施,要求此类聚餐要申报登记,对监管不力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家庭集体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制度,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所卫生情况,
肴清单等。而经常承办家庭集体聚餐的厨师,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进行摸底、登记,并按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是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同时,还将对乡村厨师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餐饮卫生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
各乡镇按照县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对农村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居)委会和事主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对农村食品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乡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对因未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报、瞒报、谎报、迟报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