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将有标准 摊档或成“黑点”

来源:齐鲁美食网 发布:2008-1-12 编辑:齐鲁美食网 收藏到{本地 新浪vivi 百度搜藏 QQ书签 我就喜欢}
  •   内容提示:《早餐经营规范》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牵头,中国烹饪协会具体组织起草完成,属于国内行业标准。标准提出早餐亭、早餐车都要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并统一品牌、产品、服务等。其经营时间、收费标准等具体经营信息要明示。另外,在早餐店、亭、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食品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悬挂经营统一标志,对于营...

  《早餐经营规范》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牵头,中国烹饪协会具体组织起草完成,属于国内行业标准。标准提出早餐亭、早餐车都要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并统一品牌、产品、服务等;其经营时间、收费标准等具体经营信息要明示;从业人员至少每年体检一次;网点设置要符合城市网点规划的要求。

  另外,在早餐店、亭、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食品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悬挂经营统一标志,对于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应明示。规范还要求早餐店应提供调味品,制作煎炸食品应该避免高温或者长时间加热。

  起草单位中国烹饪协会表示,该标准是经过听取包括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金三元阳光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快餐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专家的反馈意见后,最终形成的。

  反方 个体摊贩更加艰难

  “这也就意味着,不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的私人早餐点可能会逐步被取缔”,早餐标准的消息传开后,很多市民提出了这个疑虑,“这样会不会导致垄断?那么多个体户经营早餐,会不会导致更多人失业?”

  甚至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这样的《早餐经营规范》还是不要实施的好”,因为早餐标准会很快被管理部门抬高到法律的高度来执行,本来就在挣扎中求生存的个体摊贩将面临更加艰难的处境。

  还有人担心,这样的早餐规定会成为涨价的理由。因为对早餐摊主来说,要符合规范不仅需新增硬件设施,还得给早餐经营供应单位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两项加起来将是一大笔开支。

  正方 规定有指导性意义

  “规范只是为了更好规范行业经营,是出于消费者利益的考虑,而非消费者的对立面,本标准不具强制性。”该规范起草人、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部的负责人一接到记者的电话便如此说道。该负责人表示,标准的确给早餐亭、早餐车下了定义,要求必须隶属早餐经营供应单位,但目的是为了保障卫生需要。“其实,目前的早餐亭、早餐车大部分都已经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他还强调,早餐店的定义中并没有“隶属早餐经营供应单位”的要求,因此一些夫妻店、个体店并不会触犯规定。

  至于“涨价”的质疑,该负责人则表示,标准只是对企业经营进行规范,“市场行为并不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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