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饭店
单上标价6元的土豆丝、8元的红烧茄子、18元的爆炒腰花,当你结账时土豆丝价格却成了8元、红烧茄子15元、爆炒腰花26元,老板解释是“菜单上印的是过去的价格,调价后还没来得及改”。昨日
民张女士将
一酒店投诉到天桥12315申诉举报中心,讨回了说法。
张女士约同事一起到泉城路购物,临近中午,他们到一家饭店就餐。张女士接过饭店服务员
的菜单点了3个菜,同时要了两碗米饭。吃完饭结账时发现饭费达53元,张女士觉得不对,拿起菜单进行核对,发现菜单上标价:土豆丝6元、红烧茄子8元、爆炒腰花18元,可服务员记的菜价却成了土豆丝8元、红烧茄子15元、爆炒腰花26元,这样饭费就涨了不少。饭店老板给张女士解释说,菜单上标的是去年的价格,今年饭菜调价后还没来得及改菜单。张女士觉得受到欺诈,于是打电话到天桥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天桥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后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饭店以菜单没来得及改为由多收取消费者饭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当场责令饭店按菜单收费。
工商执法人员就此事提醒市民,要防止饭店的菜单陷阱,点菜时最好查验清楚菜单价格,最后结账时别忘了核对一下菜单,千万不要碍于面子而掉入黑心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