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食品不必标示营养成分:
1.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或10毫升(如味精、花椒、大料、桂皮等调味料);2.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
和水果;
3.包装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的食品(如糖果);
4.现制现售的食品(如面包房制作、销售的糕点);
5.酒精含量≥0.5%的产品(如白酒)。
尽管不是所有的食品都有营养标签,但这是我国食品规范管理的一大进步,将会对我国居民的饮食习惯和健康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让我们用好这小小的营养标签,为我们的健康添砖加瓦。
■功能声称的标示
有些食品营养标签中具有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指的是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功能声称中所涉及的营养成分,仅指具有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成分。只有当食品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显著”时,才能进行功能声称。例如:只有当食品中的钙含量满足“高钙”、“钙来源”或“增加钙”等的要求后,才能标示“钙有助于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的功能声称用语。企业不可以根据产品需要自己编写功能声称用语。目前《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给出了能量和22种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的标准用语,例如:人体需要能量来维持生命活动、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宜超过30%、饱和脂肪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脂肪的1/3,过多摄入有害健康等等。根据《规范》的规定,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得删改或添加,更不能任意编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