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春节将至,又是一个饮酒高峰,而2006年10月以后出厂的酒,仍未在酒瓶标签上贴有任何与劝酒有关的标语。记者经调查得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原定去年10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推迟一年实施,“劝酒令”今年10月才能贴上酒瓶。
前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规定,要在酒瓶标签上强贴“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酒标语,其中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此通则规定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此规定,不少酒厂态度含混,认
“那是推荐性条款,不是一定要贴。”
记者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酒类标准化中心处得知,《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现已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实施,原因是酒类企业旧标签库存量太大,无法及时完成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