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杯捏扁了,椅子坐散了,离群众越来越远了”,
则歌谣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杯中之物带来的隐忧。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上,省质监局负责人开出禁酒令,明确规定违反禁酒令者将被严厉处罚。
统计资料显示,仅2005年,我国公款吃喝开支就达到了6000亿元。如此庞大的数字,不免令人咋舌。如何遏止久盛不衰的公款吃喝之风,“禁酒令”无疑颇具现实意义。
备受外界关注的信阳“禁酒令”付诸实施已有一年,信阳
委书记王铁接受采访时曾说:“今年(2007年)上半年,对整个信阳市的招待费开支做了统计,全市今年上半年比去年上半年招待费这项节约了百分之三十多,仅酒一项开支,我们就节约了近4300万元。”这真是一笔不能不算的经济账——— 一个信阳市“禁酒”半年就能节约4300万元,全省又该能节约多少,全国呢?
当然,实施“禁酒令”并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账”,更是一笔“作风账”——— 正因
如此,旨在加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禁酒令”,才会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欢迎。
“禁酒令”并非信阳市首创,2003年公安部颁布实施的“五条禁令”中就有同样的规定。继信阳“禁酒令”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省质监系统趁势而上采取了相同的举措。拍手叫好之余,问题随之而来——— 无论是公安部“五条禁令”,还是信阳市“禁酒令”,抑或质监系统新颁布的“禁酒令”,都仅局限于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既然效果显著且又颇得民心,为何不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呢?
有了信阳“禁酒令”的成功经验,透过质监系统积极借鉴的迫切愿望,笔者以为,
许不妨考虑一下在全省党政机关全面推广“禁酒令”。虽然法律没有禁止公务员中午饮酒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公务员中午饮酒之后,看文件的目光不免迷离,处理具体事务不免走神,怎能不因此而贻误工作?精神饱满、态度积极地对待工作,这不仅仅是对公安系统或质监系统公职人员的要求,更是对所有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其无法回避的法定义务。
作为政府形象的“窗口”,公务员自身必须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应该是一个起码的要求。这不仅是对财政经费的节约,同时也是对民众的尊重——— 对于那些前来办事的人来说,谁会希望接待自己的公务员红光满面、酒气熏天?“禁酒令”,能否来得更猛烈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