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树起保护区标志碑
记者今天从招远水务局获悉,过境招远的大沽河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有毒废渣和生活垃圾。
大沽河是招远重要的过境河之一,流域面积531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水质标准。为保证城镇居民饮水安全,招远政府在该流域内树立了10余块“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碑,碑上雕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字样和简明的文字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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