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换来十五日拘留
7日,驾驶人陶某驾车在四流南路上被交警查住。经检测其酒精含量
2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他已经被行政拘留。
7日晚8点40分左右,交警四方大队四流南路中队民警于军在四流南路大沙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8W256号小型客车沿四流南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大沙路口,随即上前示意该车辆靠边停靠。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者陶某的酒精含量为2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陶某说知道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认为不会出问题。8日,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予陶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