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加强对我省特色产品茶叶制品的质量监管,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茶叶制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抽查涉及我省主要茶叶产区,包括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芜湖等地的生产及流通领域。共抽查112家企业127组产品,不合格12组,合格115组,抽样合格率为91%。
抽查主要依据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铅、镉、铬、杀螟硫磷、氰戊菊酯、敌敌畏、三氯杀螨醇、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质量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为:氰戊菊酯,水分,标签。
1、水分超标:此次抽查发现9组产品水分不合格,占抽查总数的7%。茶叶水分高低是决定茶叶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水分含量高,茶叶容易霉变,在保质期内变质,影响茶叶的储存和食用价值。
2、氰戊菊酯超标。此次抽查发现1组氰戊菊酯超标,占抽查总数的0.8%。氰戊菊酯是一种菊酯类农药,对天敌无选择性,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和熏蒸作用。国家标准GB18650-2002《龙井茶》中对氰戊菊酯的限量为0.1mg/kg,本次抽查中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生产的龙井茶检出结果为0.2mg/kg,是标准限量的2倍,造成该项目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农户在喷洒该类农药时不注意配比,造成了氰戊菊酯的超标。
3、标签不规范:此次抽查发现7组产品标签不合格,占抽查总数的5.5%。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应标示质量(品质)等级等,但本次抽查中仍有部分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
附件:茶叶制品抽查结果
茶叶制品省级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产品名称
经销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注商标
标注型
号规格
标注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
1
黄山绿茶
芜湖市溢香醇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溢香醇
2008.07.03
水分
2
炒青(珍眉)
黄山市屯溪海盛绿茶厂
黄山市屯溪海盛绿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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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3
云芽茶
宣城市云雾山精制茶厂
宣城市云雾山精制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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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4
祁门红茶
黄山市屯溪品茗源茶行
黄山市屯溪品茗源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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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8
水分
5
祁门红茶
黄山市屯溪区阳光超市
黄山市祁门县金东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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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标签
6
绿茶
何继红(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77号)
何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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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标签
7
绿茶
章建新(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西湖巷)
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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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标签
8
绿茶
东至县马坑一亮茶业经营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西湖巷)
东至县马坑一亮茶业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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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9
绿茶
李俊(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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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标签
10
绿茶
马呈翔(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
马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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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11
绿茶
陈雅桂(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
陈雅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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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标签
12
龙井茶
东至县华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
忆江南
氰戊菊酯
注: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