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日正式印发,卫生部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有以下调整:首先,明确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次,调整部分职责。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和多种产品的技术评估工作分别交给
场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承担。
再次,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在卫生部原有内设司局的基础上,增设“医疗服务监管司”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并将“卫生监督局”调整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增加了部分行政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