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油鳝丝
之所以对故乡美食念念不忘,原因有三:1、我的故乡位于里下河水乡,号称鱼米之乡,物产富饶,尤其是水产,从原料上来说,就非同凡响;2、家乡
隶属淮扬菜系,讲究原汁原味,清鲜适口,自然能将那些河鲜湖鲜的特色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3、呵呵,再就是,我妈妈的厨艺不俗,邻里之间颇有名气,而且我妈妈将工作上精益求精的精神运用到了烹饪中,因此,我们一家人嘴巴极刁专,而且对菜的外形
异乎寻常的重视,总之就是讲究色香味俱全。鉴于以上
三个原因,我在这里吃到了在别处不曾吃到的美味,说句很对不起父母的话,每次回家我最渴望的就是那些母亲精心烹调的我爱吃的大餐,那些菜带来的不仅是味觉的享受也是一场视觉的盛宴。
我妈妈有几道拿手好菜,有一道是粟米粒炒虾仁,这道菜最大特色彰显了我家乡菜肴在原料上的优势,这是在菜场买了新鲜的活蹦乱跳的小河虾请专门的人现场飞快的挤出虾仁,虾仁都软软的,粘糊糊的,回家用清水漂洗一下,和甜甜嫩嫩的粟米粒一起暴炒,不需要放太多油和作料,那种清鲜的滋味叫人终生难忘。后来我在外面上学工作都吃过炒虾仁,价钱不菲,虾仁个头都很大,个个色泽晶莹剔透,吃到嘴里却木木的毫无味道。我妈妈说那是因
这些虾仁都淘洗后经过了冷冻,早就不新鲜了,而且这些个头均匀的大虾仁多是人工速成养殖的吓,在品质上自然不如小河虾。可惜,这样的美味我只能过年回家的时候才能吃到,真是遗憾啊,郁闷。
我妈妈还会做青椒鳝丝,我在上海吃赫赫有名的响油鳝丝,只觉得鲜味不足,油腻有余,淮扬菜不是狠用酱油和粉糊的,吃起来比较清爽,上海菜就这点不好,又油又腻,破坏了菜的原味。我妈妈的鳝丝为了保持肉味鲜嫩也是需要用淀粉的,但是用量很少,吃的时候根本没什么感觉,炒鳝丝都要放胡椒粉的,但只能用来去腥不能喧宾夺主成为主味,我妈妈在这一点上拿捏的非常好,不过吃青椒鳝丝我更爱吃青椒,感觉味道好的不得了,有青椒的清甜味加上汤汁的鲜味,真的可以把舌头都吞下去。
我们家也做红烧鲫鱼,不加一点粉,多姜葱蒜,加一些酱油和少量水,青毛豆上
的时候还会在里面加一把嫩嫩的豆子。我每次都会认真的吃完一条完整的鱼,然后很隆重的用鱼汁泡饭,一鼓作气吃完,不吃任何别的菜,吃完再心满意足的叹口气。因为我这么爱吃鱼,很小的时候就有邻居骗我说我是从鱼船上捡来的,在想吃鱼的时候我就暗暗希冀自己的鱼船上的父母快点把我领回去,离开家之后就再没吃过家乡风味的鱼,吃到的要不是先用油炸在用酱油调料煮出来的熏鱼要不就是放了好多粉的煮的干巴巴的所谓红烧鱼,让人看了没有胃口,一直让我费解的是苏州得月楼的松鼠桂鱼,我实在觉得它乏善可陈,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骛,倒是熏鱼我吃着还满好,只能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我的家乡被运河分成了两半,号称“西有湖、东有荡”,蕴养了很肥美的野鸭,我们那有一个专卖水产的大菜场,有好多猎杀的野鸭,可以买一只回去和雪里蕻咸菜一起烧,鲜香四溢,美味非凡,我们常常把雪里蕻吃的一干二净,因为实在太好吃了,说老实话,后来吃鱼翅就觉得一般般,没有惊艳的感觉,倒是这个野鸭炖咸菜惊鸿一瞥之下,毕生难忘,好似前世孽缘今世惊现。可惜在外面再没吃过。我们那也有卤菜店有卖做好的整野鸭,有一种个头小小的,很结实的样子,一般两只一同出售,两只小鸭蜷缩在盘子里,埋着头,很娇羞的样子,因为没穿衣服。
我们那盛产荷藕,是全国最大的荷藕之乡,因此一般人家或多或少会做几道以藕为原料的小菜或点心。有能者能够用荷藕为原料做出一桌好菜,乃曰:“全藕宴”,估计方鸿渐品尝之后,会悠悠道一句“不腻”,对,就是这个效果!我有一个邻居能把糖醋藕片做的香飘四溢,爽脆开胃,我妈妈在这道菜上水平有限,因此我们家一般不吃藕做的菜。不过我妈妈会做藕饼,用一种特制的内壁和盆底都粗粗的陶盆(好象就我们那有),将洗干净的藕削去皮,切掉藕节(此乃中药,不可浪费),然后在盆里磨成浆糊状,再倒进一些糯米粉,放上切碎的小葱、盐和少量味精,搅拌均匀,拍成一个一个小圆饼,放在油锅里煎,煎到两面都金黄金黄的时候,就好啦。吃一口,咸咸的、鲜鲜的、甜甜的、湿湿的,有如百转千回,美妙的感觉在舌间萦绕,欲罢不能。
还有一种点心叫藕夹,很多人偏爱吃这个,是选用比较大切嫩的藕,两片藕之间不切断,把做好的肉馅放在两片藕之间,外面裹上面浆,油锅里炸过。我觉得这样做的结果是藕还是藕,而且不脆也不糯,肉馅也还是肉馅的味道,两者结合没有擦出任何火花,很勉强的被面团裹在一起,始终达不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是一种资源浪费。
还有水煮藕,一般是用一种锈藕的品种,因为这种藕的表皮看上去好似锈迹斑斑,削皮去节,在藕孔里灌上糯米,在锅里闷着,以前有炉子的时候,可以闷一夜,现在改用高压锅,总觉得没有以前那个味道醇厚,这种藕吃在嘴里香糯一团,而且可以拉很长的丝,一边吃,一边扯丝,我姐姐最爱吃,我总是故意称其为老太婆食品。藕粉在我们那也很多,以前是皇室贡品,有名“鹅毛雪片”,取适量,用少量冷水化开,再加热或用滚水冲泡,色泽偏紫,加点糖,据说满有营养,可以美容,为这个理由我愿意吃。号称“藕之精品”的“捶藕”,真应了“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这段话,总之这藕要先煮再晾还要用擀面杖捶(名字由此而来)再蒸什么,反正比较复杂,不是平民化的食品,要加冰糖和油,我不爱吃又甜又油的东西,所以对它没太多好感,不过它的拥护者很多,尤其是嗜甜的那拨人。
真的,我家乡的好东西太多了,这种清鲜的记忆将一直伴随着我,即便是天涯海角,此情不改。
